昭通市2009年中小学、幼儿园 办法
来源:大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阅读:3104 次 日期:2009-11-06 11: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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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教育局、昭通市人事局文件(昭市教联〔2009〕30号),为各县区教育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学校文件,面向社会及考生公开的公告、通知、岗位表等请等候下一步公布。

昭通市2009年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办法

各县区教育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了认真做好我市2009年中小学、幼儿园 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的原则。严把教师入口关,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

(三)坚持在昭通市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市人事局的支持配合下,由市、县(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保证招考过程与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

(四)坚持统一组织、统一录用、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区)教育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要履行相应职责,负责组织本县(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补员招聘工作,市直学校补员考试工作由昭阳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五)坚持回避的原则。考生与监考教师、面试考官及本次招考工作的组织者有直系亲属关系的要回避。

二、招考条件、对象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非事业单位人员、非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一年制民代班”学员年龄放宽至48周岁以下(196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中、初级职业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具体岗位要求,按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执行。)

(四)所有参加报名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出具相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所有招聘岗位全部面向全国招考。

(六)已聘用的“特岗”教师,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补员考试。

(七)机关事业单位辞退、除名或开除的人员不得参加教师补员考试。

(八)昭通师专2008年顶岗实习学生中的“优秀实习生”在今年的本次教师补员考试中,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补员计划和发布招考公告

(一)各县(区)学校 计划必须报县(区)人民政府同意,并由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市直学校 计划必须经市教育局同意,统一报市人事局审批。

(二) 在市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组织发布招考公告、办理录(聘)用等手续。

四、组织分工

(一)为了确保这次招考工作顺利进行,使招考程序严密、规范、有序,市、县(区)教育局要成立本次考试、考务工作领导组,切实加强领导。

(二)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命题制卷、笔试考试、阅卷、公布笔试成绩等工作。县(区)教育局负责确定本县(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方案的制作、命题和组织面试、公布和上报面试成绩等工作。      

(三)市教育局组织笔试考点、考场设置工作;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考点、考场的设置工作;市县(区)教育局还必须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维护考点、考场秩序与纪律等考试考务工作。

(四)各县(区)教育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增人计划的上报和录用材料的收集、整理、初审、上报等工作。

(五)2009年昭通市中小学、幼儿园 工作的各个重要环节均在各级纪检、监察、保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3日-15日(三天)。

(二)报名地点:报考县(区)学校教师岗位的到各县区教育局报名,报考市直属学校教师岗位的由昭阳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各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参与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根据县(区)及市直学校所设岗位,以县(区)为单位(市直学校以校为单位)分学科报考,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报名,不允许多报、重报,若出现多报、重报,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考生本人必须到报名点现场采集信息。报名时须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由资格审查单位注明“与原件相符等字样”,并签署经办人姓名)及一张免冠半身近照。

(四)所有岗位要求开考比例均需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削减。报考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六、考试相关规定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300分。笔试命题、试卷制作、考场设置、制作准考证、监考等考务和阅卷、登分复分、提供成绩等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市教育局提供笔试成绩给各县区教育局后,即由各县区按加分政策规定给予加分,并公布成绩。资格审查、组织报名以及面试工作由各县区负责。面试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具体办法程序由各县(区)教育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制作,并发布面试公告,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

(一)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09年11月29日上午9:00-11:00考专业知识; 下午14:30-16:00考教育学、16:30-18:00考教育心理学。

(二)笔试考点设置在昭阳区,每个考场不得超过30人,实行单人单座,各考场必须由两名教师负责监考。面试考点设在各县(区),报考市直学校教师岗位的由昭阳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三)考试科目设置及内容:考试科目设专业知识、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三个科目,每科各占100分。

1、专业知识考试科目:(1)高、初中教师岗位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13个学科;(2)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设语文、数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幼教、信息技术8个学科。

2、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以现行高等师范院校、中师学校及现行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材为参考教材。

3、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范围按中学(含高中、职高、初中)、小学(含幼儿园)教育岗位两个层次命题,以《2009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大纲》为考试范围(考生可在昭通教育网站下载)。

七、加分政策

(一)昭通市“一年制民代班”学员,笔试总成绩上给予每一年教龄加2分(满12个月为一年)。

(二)除汉族外的少数民族笔试总成绩加5分(根据考生报名时出具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给予加分)。

(三)到7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的乡村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获得云南青年志愿服务金奖、银奖、铜奖奖章的可分别在笔试总成绩上加4、3、2分。

(四)对昭通市优秀运动员,依照《昭通市人事局、昭通市文体局、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对优秀运动员就业升学给予政策性优待的通知》(昭市人通〔2008〕89号文件)精神执行,在笔试总成绩上加分,但所加分值只计其中最高一项。

(五)昭通师专2008年顶岗实习学生支教工作中“合格的学生”,在今年的本次教师补员考试中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六)对“特岗”教师三年聘期满,履行完合同时,经本人申请不愿办理转正手续,要求重新择业的,参加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加5分。

(七)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履行完协议,并考核合格的人员,笔试总成绩加5分。

(八)以上七项照顾加分中,若有并列加分项,只选择最高一项给予加分,不累计加分。

八、进入面试人员比例

(一)参加笔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进入。

(二)免笔试人员依照所报考岗位直接进入面试,不受进入面试比例限制。

(三)笔试总成绩与政策加分只作为进入面试的选择,不带入面试。

九、聘用审批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需学科人数1:1的比例确定复审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后,由各县(区)按有关规定组织考生进行政审、体检(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行递补。对政审、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二)面试成绩出现相同时,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高分者获胜。

(三)本次招聘考试、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县(区)教育局、人事局在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根据考前向社会公布的岗位,分学科组织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岗位选定后,各县(区)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材料由县(区)教育局、人事局报送市教育局进行复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市人事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市直学校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材料由市教育局报送市人事局按有关规定审批。并按《昭通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办理聘用合同手续。

十、其它事项

(一)凡已录(聘)用的考生,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不到学校报到者,取消录(聘)用资格。已录(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

(二)各地考点门口需设有“×××年×××考试×××考区×××考点”等明显标识,制定严格的《考场规则》和《考场纪律》公布在醒目位置,并在开考前向考生宣读。

(三)考点要保持干净整洁,并设置警戒线,考试期间安排公安人员值勤,确保考场秩序和考试安全。为组织好考试,每个考点应设置主考、副主考和监考人员,考试前应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任务及要求。

(四)试卷在运送、交接和保管中必须在纪检、监察、公安、保密人员监督的情况下进行,并按要求进入保密状态,实行看守人员和持有钥匙人员分离的办法。

(五)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各县(区)人事部门要全程参与,并加强指导和监督。

(六)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全市2009年教师补员招聘考试设三个科目,每科收费50元,共收报名费150元/人。

十一、本办法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昭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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