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营口市环境监察局
单位性质:执法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
单位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环保大楼
单位简介:营口市环境监察局隶属于营口市环境保护局,副县级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电磁辐射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陆源污染物和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污染损害的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对全市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污染治理设施运转,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及来信来访进行调查处理;负责调解环境污染纠纷;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协调本地区及跨区域、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本次共招聘4人,要求环境工程、环境生态、环境科学、环境管理、化学、生态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同时具有相应学位,男性。除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2013-2014年毕业生,学习成绩优异。
2、在校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
二、工资待遇:
1、试用期3个月。
2、试用期满后择优签定用人合同。
3、录用后按合同制聘用管理,月薪参照现有在职人员同等级别工薪水平。
4、合同期间执行国家规定的保险政策。
三、报名流程如下:
1、参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lnyk-hjjc@163.com(个人简历中应具有毕业院校、获奖情况、论文撰写情况等信息)。
2、招聘方根据报名人员提供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初选结果后通知本人,同时通知面试时间。
3、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0日
联系电话:0417-2845948 联系人:张主任
营口市环境监察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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