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简章》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共笔试、专业测试、考核、体检等环节,经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党政联席办公会研究,决定拟聘用8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一、拟聘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impta.com/shiyedanwei/2013112093834.asp
二、公示时间
2013年11月20日-11月26日
三、受理方式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调查核实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和线索。我们将按照规定对各环节严格保密。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电话:0471-6944583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电话:0471-6944911
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 电话:0471-4935351
受理时间: 8:30—12:00 14:30—17:30
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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