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 用人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数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1 | 矿业学院 | 采矿专业教师 | 2 | 矿物加工 | 硕士,本硕专业一致 |
采矿工程 | |||||
2 | 理学院 | 力学实验室实验员 | 1 | 力学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3 | 科技处 | 测试中心分析测试员 | 1 | 材料学 | 硕士 |
4 | 教务处 | 教务管理工作人员 | 1 | 计算机科学、软件工程、计算数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硕士,本科为工科专业背景 |
5 | 基建处 | 规划科工作人员 | 1 | 结构工程工程管理 | 硕士,熟悉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工程造价管理优先 |
6 | 审计处 | 工作人员 | 1 | 结构工程工程管理 | 硕士,中共党员,具有注册建造师或造价员资质者优先 |
7 | 研究生院 | 工作人员 | 1 | 工科专业 | 硕士,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者优先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3.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4.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6.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30日至1995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7.学历要求:硕士及硕士以上学历。应聘人员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必须是以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历和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3年11月30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的程序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学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http://www.imut.edu.cn/rcyj/)信息公告。笔试及面试工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四、岗位性质、工作要求及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校内聘用(非事业编制)。确定正式录用人选后,学校人事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执行相关待遇。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由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imut.edu.cn/rcyj/,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23日09:00—2013年11月29日17: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时要注意所报岗位与专业等相关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在“在线报名系统”中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彩色证件照(jpg格式,50KB以下)。本次考试统一汉语制卷汉语作答,故填写报名信息时“作答文字”一项必须选择“汉文”。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可以点击“查询报名信息”菜单进入报名信息查看页面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应聘人员:身份证号码和电子邮箱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2.招聘办公室在线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方可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3.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除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条件的满足情况外,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奖励以及职业资格等材料进行审验,重点审核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对于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取消笔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自行在线打印准考证。
4.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4方可开考。
六、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
笔试含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范围及参考书,试卷统一汉文制卷汉文作答。
1.公共科目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主要内容为高校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综合知识和基本能力。
2.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内容为所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笔试后按照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考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所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的了解及应用能力。
2.成绩计算:考生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数平均值。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测试成绩×40%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40%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60%)。
七、确定人选
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成立3人以上的考察组,对初步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政治思想考察,并结合个人档案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的,报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达到最低分数线)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聘用
1.学校人事处将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的工作要求按用人部门提出的岗位说明书执行;
2.聘用期为三年(含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定级手续);
3.试用期和定级后的工资待遇依据国家工资政策、参照学校内同级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标准确定(不含校内自筹部分补贴)。岗位津贴原则上按所聘岗位的校内岗位津贴标准享受相应岗位津贴,其中试用期内人员享受学校规定的见习期岗位津贴标准;
4.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关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由个人承担部分由学校直接代为扣缴;
5.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交学校人事处进行管理。聘用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学校,正常参加学校教职工的党、团组织活动。在聘用期限内,其党、团、工会、婚姻、计划生育等关系由学校管理;
6.聘用人员可以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聘用期内计算工龄,职称评审和工资晋级与学校同级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对待,参加学校举行的评优、考核和奖励等工作;
7.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具备了事业编制所招聘人员资格,可参加学校正式事业编制的公开招聘,学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聘用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8.聘用期满后,学校视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9.其他事宜在劳动合同中由学校和聘用人员协商决定;
10.对已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九、其他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程,在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合的、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本方案由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办公楼502)。
联系人:刘建国 李丰 冯华
联系电话:0471-6575701
内蒙古工业大学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内蒙古自治区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