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鹿城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笔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聘用下列人员为鹿城区相关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1、反映问题的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卫生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3年11月15日起到2013年11月25日止。
4、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990920
鹿城区卫生局 88202157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鹿城区卫生局
2013年11月15日
具体拟聘用人员请参照:http://www.lucheng.gov.cn/art/2013/11/15/art_68_119673.html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