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后勤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同意,2013年以校聘方式招聘3名后勤工勤岗位工作人员,参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3人。
(二)招聘岗位:餐厅管理员、餐厅成本核算员、建筑节能监管平台维护维修员。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践的原则。
(三)坚持凡进必考、择优选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高校后勤服务及管理工作,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2.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条件优越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准超过40周岁;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性格开朗、积极乐观、身心健康;
5.要有从事所应聘岗位3年以上实践经验;
6.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专业条件
1.餐厅管理员:具有一定的营养学、烹饪学、成本核算和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经体检符合从事餐饮工作的身体条件,具有与餐饮管理专业相关的技术职称及资格证书者优先;
2.餐厅成本核算员:财务管理类相关专业毕业,从事财务管理或企业成本核算工作,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一定的成本核算和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经体检符合从事餐饮工作要求。具有财务管理或会计等方面的技术职称及资格证书者优先;
3.节能监管平台维护维修员:自动化或计算机类相关专业毕业,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和熟练使用CAD等绘图软件;了解水、电、气等相关计量装置与采集技术,了解水电管网知识等;有相关资质证书者优先。
四、岗位性质、工作要求及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校内聘用(非事业编制)。确定正式录用人选后,学校人事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执行相关待遇。
五、招聘考核方式
(一)本次招聘按照初试、笔试(含心理测试)、面试等方式和顺序进行。
(二)笔试命题工作委托自治区专门机构具体承担。
(三)初试、心理测试及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工作由人事处和后勤处负责,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219.225.215.5/,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0日09∶00-2013年11月29日17∶00。
(二)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时要注意所报岗位与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在“在线报名系统(后勤处招聘)”中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彩色证件照(jpg格式、50KB以下)。本次考试统一汉语制卷汉语作答,故填写报名信息时“作答文字”一项必须选择“汉文”。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可以点击“查询报名信息”菜单进入报名信息查看页面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应聘人员:身份证号码和电子邮箱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参加初试,初试名单将统一在内蒙古工业大学后勤管理处网站(http://hqglc.imut.edu.cn/)公布。另外,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相关公告通知均通过我校后勤管理处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后勤管理处网站,以免错过相关信息。
(四)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务必于规定时间内登陆在线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及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资格复审用),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初试及资格复审
1.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4方可开考。招聘领导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初试,满分100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基本素质。
2.在初试环节中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奖励以及职业资格等材料进行审验,重点审核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对于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取消笔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在后勤服务及管理工作方面所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等,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汉文制卷、汉语作答。
2.笔试后按照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况。在笔试环节,以纸质量表测试的形式进行,结果作为最终录用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考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所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的了解及应用能力。
2.成绩计算:考生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数平均值。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3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八、确定人选
根据总成绩,结合心理测试结果,采用适当方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确定聘用人员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九、聘用
(一)学校人事处将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的工作要求按学校后勤工勤技能人员的岗位说明书执行。
(二)聘用期为三年(含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定级手续)。
(三)试用期和定级后的工资待遇依据国家工资政策、参照学校内同级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标准确定(不含校内自筹部门补贴)。岗位津贴原则上按所聘岗位的校内岗位津贴标准享受相应岗位津贴,其中试用期内人员享受学校规定的见习期岗位津贴标准。
(四)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关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由个人承担部分由学校直接代为扣缴。
(五)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学校人事处进行管理。聘用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学校,正常参加学校教职工的党、团组织活动。在聘用期限内,其党、团、工会、计划生育等关系由学校管理。
(六)聘用人员可以参加相应的工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聘用期内计算工龄,职称评审和工资晋级与学校同级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对待,参加学校举行的评优、考核和奖励等工作。
(七)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满足学校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资格的人员可参加学校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学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聘用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八)聘用期满后,学校视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九)其他事宜在劳动合同中由学校和聘用人员协商决定。
(十)对已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十、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程,在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合的、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方案由内蒙古工业大学2013年校聘后勤工勤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相关公告通知均通过我校后勤管理处网站(http://hqglc.imut.edu.cn/)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后勤管理处网站。
考务咨询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后勤办公楼208室。
联系人:宋伟 电话:0471-6575708。
传真:0471-6575708。
电子信箱:hqglc@imut.edu.cn。
内蒙古工业大学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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