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敬业勤奋;
3.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和学习能力;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身体条件以及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6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我校组织人事处(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路18号)报名。
网上报名:应聘者将填好的详细个人简历及《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电子相片需添加到报名表中,相关证书和材料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核查)以邮件附件形式投递到招聘邮箱:hntdzyzzrsc@vip.sina.com,邮件及附件标题名称: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并以电话或信息的方式通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需携带相关证书、材料原件核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少数岗位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核方式:采取笔试、面试、试讲、技能测试和心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面试、技能测试、试讲的每项满分均为100分,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30%、面试(含技能测试)占50%、试讲占20%,心理测试必须为合格。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及其相关管理知识。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其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试讲:面试者均参加试讲,主要考核评价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
入围面试人员均须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必须合格。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心理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见习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内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22783819(刘老师)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1月23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