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水电专业高级职务评审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办公室网 阅读:1099 次 日期:2013-11-25 14: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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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定于2013年11月27日进行水电专业高级职务评审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11月27日全天。

地点:福清石竹山庄酒店(福清市石竹街道东张水库坝头)。

二、参加对象

凡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答辩考核。

三、答辩考核内容

(一)答辩考核对象简要介绍基本情况

1、本人学历(含毕业学校、毕业时间)、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任低一级职务年限、工作经历及继续教育等基本情况;

2、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业绩、贡献(包括完成项目、成果获奖、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

3、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专著或已公开发表的项目、成果技术报告等作品的主要内容和学术价值;

4、指导下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情况;

5、本专业学科发展现状、本人今后开展专业技术工作的思路、设想和计划;

6、其它需要介绍的情况。

答辩人介绍基本情况时要准确、简明扼要,工作业绩以任现职以来的为主。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项目、论文、论著等,必须说明本人的作用、地位、排名。介绍内容必须真实有据,不得弄虚作假。

(二)答辩考核对象回答问题

主要考核答辩对象在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领域技术问题的能力以及所取得的成果、业绩和发表论文、论著的情况。具备规定学历和资历的申报对象,每人回答两道题,一道题主要与答辩对象的本专业工作业绩相关,另一道题主要与答辩对象的论文代表作(县级以下可为技术总结)相关;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申报对象加试一道题。专业组组长应对本组答辩考核题目的相关内容及难易程度进行综合把关。

(三)专业组提问

专业组在听取答辩对象介绍基本情况和回答必答题后,可针对以下内容进行提问。

1、对答辩对象学历等基本情况及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发表论文、完成成果情况等,有疑问的地方进行核查、质疑;

2、对答辩对象论文(专著、技术报告)论点、论据的正确性、科学性、学术价值及学术水平进行质询;

3、对已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自然科学、发明创造、优秀勘察设计等奖的答辩对象,重点考核本人在该成果中所起的作用,掌握完成该成果的技术水平情况等。

四、答辩考核答题时间

答辩对象介绍基本情况时间不超过5分钟,正常晋升对象答题(2题)不超过15分钟,破格(学历或资历破格)申报对象答题(3题)不超过20分钟,到时由记时员宣布终止。专业组提问时间另外计算。

五、其他要求

1、答辩对象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答辩。

2、本次答辩不允许携带任何材料和通讯工具(手机等)进入答辩室。

3、答辩分为上、下午两组(具体分组名单见附表)。第一组于11月27日上午7:30在石竹山庄酒店B栋3层会议室集中报到,第二组于11月27日下午13:30在石竹山庄酒店B栋3层会议室集中报到。迟到则视为弃权答辩。

4、省水利厅职改办联系电话:0591-87535864。

详情请参见1、答辩对象分组名单:http://www.fjwater.gov.cn/html/11/836/105812_20131121447.html

附件2:2013年福建省水电专业高级职务评审答辩地点公交路线

省水利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21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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