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09]138号)、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湖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湖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湖人发[2010]79号)的精神,通过个人申请、岗位竞聘、主管部门审核等程序,确定长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卢火佺等六位同志(名单见附表)申报拟聘用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11月25日-2013年12月3日。
受理电话:6025574
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11.25
具体拟聘用人员请参照:http://www.zjcxrc.gov.cn/main/viewContent?tid=3071&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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