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13年招收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来源:新疆师范大学 阅读:833 次 日期:2013-11-25 16: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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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是自治区唯一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社会影响广泛的师范类重点高等院校,也是自治区首个被批准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今年,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3〕100号文件要求,我校将针对服务期满留任的特岗教师进行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计划招收12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参加中央特岗计划和地方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的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二、招生专业

2013年我校招收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领域为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学科教学(语文、英语、数学、思政、物理、历史、化学、生物、地理)13个领域,共招收120名。(招生目录附后)

三、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于2013年12月16日至31日期间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报名登录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养单位登录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admin.html),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特岗教师只允许报考一所学校。为便于特岗教师兼顾工作,提倡就近报考。

四、资格审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1月8日期间登录信息平台对本地区特岗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五、确定复试名单

我校预计于2014年1月12日前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资格审查结果和特岗教师的年度考核情况、本科期间学习成绩,按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示,请关注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招生信息。

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3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1),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参加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近3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交我校研究生处进行审核。

六、复试

我校研究生大致复试时间为2014年1月14日-15日(待定),具体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复试分为笔试(笔试科目见下表)和面试,复试时将加强对考生的专业与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教学技能、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的考察,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通过省级行政部门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和具体复试安排将尽快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yjsc.xjnu.edu.cn)上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网上相关通知。

备注:学科教学(语文-汉语)主要针对双语教学。

七、培养方式

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主要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学制三年,课程学习以假期集中授课为主,按我校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执行。

咨询电话:0991—4332532。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新疆师范大学2013年招收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目录

附件二:2013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

温馨提示:

《2013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doc 》来源于新疆特岗 考试网,最近更新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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