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根据《关于做好江西省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2〕530号)有关规定,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增项考试合格、免试考试合格的应试人员均须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
一、审查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3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休息日除外)。
2、地点:按考试报名时已选择的资格审查点(设区市)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程序
1、设区市及以下应试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设立的资格审查点(附后)进行资格审查。
2、在昌省直、中直单位应试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设立的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联系电话:0791-87555666)。
三、资格审查提供的材料
(一)正常科目应试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2份(备原件);
2、从事建设工程工作年限证明2份(注明具体工作内容及工程项目);
3、《报名表》一式3份。
(二)增项应试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2份(备原件);
2、从事建设工程工作年限证明2份(注明具体工作内容及工程项目);
3、《报名表》一式3份。
(三)免试科目应试人员
1、本人资格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2份(备原件);
2、从事建设工程工作年限证明2份(注明具体工作内容及工程项目);
3、《报名表》一式3份;
4、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2份,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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