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4位同志为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人员。
人员信息详情请登陆:http://ls.scpta.gov.cn/NewsDetail.aspx?ID=1534
公示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7日内(11月27日至12月5日)以真实姓名向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2436612.2451962)、书面反映或面谈。
特此公示。
201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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