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考、资格审查及11月25日上午考试,现将笔试人员的成绩公示如下:
详情请参考:http://www.gxws.gov.cn/ggxx/renyuanzhaopingonggaogongshi/2013/1126/3712.html
笔试成绩公示7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3年12月3日17时前,以信函形式向自治区卫生厅实名反映(信函以送达日为准,可以邮寄或直接送达),反映内容要求真实,信件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桃源路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人事处(邮编:530021,电话:2803273),公示期后对成绩无异议,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成绩前三名考生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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