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哈密地区招聘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察通知
来源:哈密地区电子政务办公室管理 阅读:934 次 日期:2013-11-28 14: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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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简章》要求,现就哈密地区招聘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考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请通过笔试、面试和体检合格等环节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即日起登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党建网站下载《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考察政审表》,按照填报要求逐项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考生填报的信息应如实反映本人真实情况,考察中将对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责任自负)。《考察表》填写完毕后,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个人学籍(人事)档案(调档函由各审核机关或用人单位出具)、学信网学历证明、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以及《考察表》,交各用人单位和各审核机关接受考察。

二、哈密地区招聘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考察工作,由以下单位和部门负责:

1、报考县(市)单位的考生,由县(市)各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县(市)人社部门负责审核。

联系电话: 哈密市人社局 :2251176 巴里坤县人社局:6826403 伊吾县人社局:18099026602 2、报考地直单位的考生,由地直各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地区卫生局、地区农业局、地区畜牧局分别负责审核。

联系电话:

地区卫生局: 2232729 地区农业局: 18099029228 地区畜牧局: 2232914

三、考察工作按照自治区“招聘简章”和自治区“关于填报《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地县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考察政审表》的通知”要求进行。考察结束后,请各用人单位和各审核部门尽快在《考察表》上签署意见、盖章,请各位考生于2013年11月29日前将《考察表》送交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公务员局)。

咨询电话: 地区公务员局 2233169

哈密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以上医疗卫生和

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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