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3名。按照南宁市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公开招聘工作简章,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男性,35周岁以下,相当于高中(含)以上学历,具有A2以上(含A2)驾驶证,熟悉大型车辆驾驶,驾龄5年以上;
(六)部队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特种车辆驾驶员3名。
三、 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专业和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四、招聘程序
(一)根据南宁市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制定招聘工作方案。
(二)在南宁人才网(www.nnrc.com.cn)上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三)接受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南宁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负责组织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四)具体程序。
1、考试。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2方可开考。采取面试和技能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两项成绩分别占50%,采取百分制,两项成绩之和为综合成绩得分。
2、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开展体检工作。
3、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4、公示和聘用审批。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南宁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8日至2013年11月29日。
报名地点:南宁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
报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8号,南宁市公安局办公楼四楼。
联系方式:0771-2891052。
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照2张、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现场办理报名和资格审核。
六、考试的组织
考试分为面试和技能操作考试两个部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由南宁市公安局负责管理,执行现行的南宁市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
八、监督电话:南宁市公安局:2891053、南宁市公务员局5533608。
九、未尽事宜由南宁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南宁市公安局
2013年11月28日
人力资源负责人: 人事处
联系电话: 0771-2891052
单位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8号,南宁市公安局办公楼四楼,南宁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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