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发个《2009级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新生入学须知》
来源: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阅读:2580 次 日期:2009-11-15 14: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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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

首先,我们由衷地祝贺你即将成为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09级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的同学,真诚地欢迎你到我院学习,为使你到校后能够尽快办理相关手续,顺利地完成报到注册等过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2009年11月20日(星期五)

二、报到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0号

三、乘车路线:

1、11月20日,学院将出派校车在银川火车站专门迎接新生。

2、在银川市其他地方,可乘42路公交车直接到本学院站(学院所在地)下车,或乘101路到银川体育馆下车,向北500米即到。如提前或无法如期到校者,请与学院学生处李老师联系。电话:0951—6883023、6883100。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中央政法委等十一部委的文件精神和要求,试点班学生的培训费、学费、生活费由国家承担,其他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学生来院须交下列费用:

1、住宿费: 800元/年。饭卡:100元/人。(包括押金毕业退回)

2、服装费(全套): 约 1650元/人。(多退少补)

3、公寓化物品费(含被褥等) :约500元/人。(多退少补)

4、教材费:350元/年。(多退少补)

五,重要事项说明:

★随身附带本人身份证明。

★户口关系:按公安局户籍管理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注: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要与本人身份证明一致,不学驾驶者也可不迁移户口)。

★党员,团员等组织关系。

★本人纸制档案:到当地民政或所在部队提取。

祝愿你在生活和学习中愉快、健康、精彩!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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