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协管员20名。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且有为人民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后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资格条件
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界限)之间,具有食品类、医学类、药学类、公共卫生、法律类、文秘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B照以上驾驶证的优先。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资格审查(截止日期:12月11日)
1、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截止日期:12月11日
2、地点: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办公室,电话:0771-5842008
3、地址:南宁市星湖路43-2号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历证、户口簿、身份证(驾驶证)的原件、复印件;
2、个人履历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办理报名手续。办公室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考核
1、综合技能测试:委托市人才办对符合条件人员组织测试(测试费用为50元,由个人自行承担);
2、面试:根据综合技能测试情况,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组织面试。
3、考核:根据面试结果,按1:1的比例初定人选进行考核。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0771-5842008
单位地址: 南宁市星湖路43-2号
(四)拟定人选:市食品药品监督所领导班子根据考核情况拟定聘用人选,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审定。
(五)确定人选:对拟定人选进行体检,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备案,并委托市人才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人事档案材料由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市编办、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南人社发〔2013〕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