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考核、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覃思同志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拟招聘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3年12月1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编:546100;联系电话:4278105)。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详情请参考:http://www.lbrcw.com/ds/lb/Article.aspx?ArticleID=52685
来宾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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