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杭县2013年秋季公开招聘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在资格复审结束后,部分职位因面试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需递补相应职位的面试对象,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面试对象和相应职位需递补的面试对象见附件。
二、递补的面试对象在2013年12月4日前按招聘公告的相关规定,到上杭县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2013年秋季上杭县公开招聘、遴选事业单位人员面试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及递补人员情况表http://www.shrs.gov.cn/qsyzk/cjcx/201312/t20131202_174800.htm
上杭县人事局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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