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城管、巡防协管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方法
这次公开招聘以“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为原则,通过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具有本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2)、遵纪守法,办事公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3)、年龄40周岁以下,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4)、中共党员和退伍军人笔试成绩分别加3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初中毕业。
(5)、招聘范围面向临平副城(包括星桥、临东、南苑、运河、乔司、崇贤、经济开发区)。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一寸免冠近照2张,到星桥街道文体中心四楼党员服务中心(藕花洲大街西延620号)报名并填写报名表,联系电话:86260886
2、报名时间:2013年12月5日-6日(工作时间);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适时通知其参加笔试。
2、笔试。笔试的主要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4、组织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含加分)和面试各占50%的成绩,按照得分排定名次,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体检。考察结束后,按照德才兼备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拟录用人员。
5、公示。讨论决定拟录用人员后,以书面形式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6、录用。公示结束后,如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的及时办理有关手续,若有异议将再次考察核实,并根据情况作相应的处理。
被录用者与余杭区劳动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星桥街道城管中心协管员岗位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待遇为17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给予正式录用,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被录用人员报酬待遇按街道编外用工协管员岗位标准执行。
星桥街道办事处
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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