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株洲市档案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2名(文秘1名,会计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在33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会计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及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文秘人员须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5.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选调)程序
按照公告、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研究决定、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发布公告。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zldbz.gov.cn)
株洲人事考试网(http://www.zzrsks.gov.cn)
株洲人才网(http://www.hnzzrc.com)
株洲日报、株洲档案局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告。
报名。可以在以下三种方式中任选一种:一是到株洲市档案局人事教育科(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575号市档案局3楼)现场报名;二是在网上报名(将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发到邮箱),邮箱:1542779957@QQ.com和252394437@QQ.com(每个邮箱报1份);三是发传真报名(将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传真到市档案局),传真号码:28680459。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选调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报考对象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接受资格审查,发现报考者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和任用资格。遴选职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5比例,用人单位可以不开考,取消遴选(选调)计划。
资格审查。面试前由市档案局和市人社局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审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会计证(报考会计职位者)原件及公务
员登记表复印件等。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
试,递补不超过1次。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文秘人员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会计人员考试内容为会计专业知识和申论两科。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员与选调职位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法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察对象与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选调机关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对考察合格人选,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研究决定。对体检合格人选,由市档案局研究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转任手续。
如遇考察、体检不合格的现象,用人单位可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使用A4纸张,自愿报名和单位推荐均可):报名时,由报考人员填报《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
四、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4日—12月11日(星期六、星期日只接受网上报名)。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咨询方式
株洲市档案局:28680462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8681065
株洲市档案局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4日
温馨提示:
《报名表》来源于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3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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