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必须符合《厦门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要求的报考条件;
2.在学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2013年1月10日。网址:http://kszx.xmu.edu.cn(厦门大学考试中心)。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自行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2.报考材料: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后,考生须于2014年1月15日前寄(送)报考材料至我院。逾期不再受理。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在职考生须签字承诺:若被我校录取,即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可免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两名与所报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包括考生的学习能力、科研潜力、英文水平和学生心智成熟度的评价);
(7)硕士学位论文、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及主要成果);
(8)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10)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1)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最迟须在3月22日前提交)。
(1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评分标准:研究的目的性是否明确、创新性、逻辑性、书面语言能力等)。
三、初审选拔
1.基本资格审核
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由研究生秘书和三位不同专业的副教授以上专任教师共同组成)审核考生报考材料,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其申请程序并通知本人。
2.专家组审查
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申请材料将送至学院的专家组进行审核。由专家组根据事先制定的初审选拔办法,对每位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根据分数高低和招生指标1:2的比例择优推荐,确定推荐面试名单(含硕博连读生)。
3.学院复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专家组提出的推荐面试名单进行最终复审,形成最终考核名单并在学院网页公示三天,同时网上发布复试通知(届时根据学校招生办相关通知确定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核内容及形式
成立由不少于五位博导组成的考核组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最终考核。最终考核成绩=笔试(30%)+面试(70%)
1.笔试(100分,笔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专业基础知识(50%)+专业英语(50%)
2.面试(100分,重点考查知识背景、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综合能力)
英语口语(30%):每个学生5分钟时间,考查学生的专业英语的基础和利用英文理解专业知识的能力。
科研能力(40%):每个学生15分钟时间PPT介绍硕士期间工作,考查学生的科研素质和能力。根据本人提供的学习计划以及复试小组提供的一篇前沿学术论文进行报告和答辩。
综合能力(30%):每个学生10分钟时间,针对本人提供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进行提问,考查学生的创新思维、目标性、以及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和综合应用能力等。
五、录取
1.学院网页公示所有考生最终考核成绩。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招生办,经审核后再在学院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2.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不合格者;政审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
六、监督巡视
学院成立由退休教师、党政管理干部组成的考核工作巡视小组,配合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各考核现场,在不干扰正常考核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适当方式了解、监督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
七、联系方式
1.报考材料寄送地址:厦门大学国光三1-4103室邮编:361005
2.联系人:苏老师电话:0592-2183904
3.邮箱:xmums@xmu.edu.cn(建议邮件咨询问题)
材料学院
201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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