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有关文件规定,经笔试、面试等程序,现将报考长丰县检察院入围体检环节人员办理确认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确认的对象、时间、地点
1、体检确认对象:报考长丰县检察院012001职位体检入围人员(详见附件);
2、办理确认手续时间:2013年12月9日(星期一)—10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3、地点: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组干处1206室(合肥市潜山路1697号)。
二、考生须知
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领取体检、考察通知书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笔试准考证。如代领须提供考生授权委托书、考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逾期不办理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对象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考职位体检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尽快与我们联系。
合肥市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体检入围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gwyj.hefei.gov.cn/n1105/n15366785/n15366960/31688407.html
合肥市公务员局
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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