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后勤服务(工勤)人员的有关规定,经考核、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吴艳殷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3年12月1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干部室(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联系电话:0772-4278166。如实举报拟录用人员有关问题的将受法律保护。
附件:个人基本情况详情请参考http://www.lbrcw.com/ds/lb/Article.aspx?ArticleID=52742
来宾市纪委
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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