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科室 | 法学院 / |
岗位类别,岗位名称 | 教学科研 / 知识产权法学教授或副教授,民事诉讼法学副教授或讲师 |
招聘职务 | 教授、副教授、讲师 |
招聘要求及职责 | 教书育人。每年至少应承担2门课程(其中至少一门主干课或基础课),学时在96学时以上,教学效果好;在教学的同时开展高水平的学术研究工作;教授要承担学术带头人职责。40岁左右;具有法学博士学位;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教学效果好;已经做出了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对本学科的发展有较大影响。知识产权法学学科岗位特别欢迎有生命科学、伦理学或者宪法研究背景的学者申请。 |
所需专业 | 知识产权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
招聘人数 | 1 |
有效期 | 2013年12月3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于文晶 联系电话:010-62773474 电子邮箱:law39@tsinghua.edu.cn |
更多信息请查看北京市 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