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
现将我市2013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助学金项目招聘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3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共7天时间。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二、体检
请进入体检人员于2013年12月13日上午7:50在汉中市钟楼照相馆前(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和民主街交叉口西北角)点名、集合,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一)体检标准
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体检费用
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理(约350.00元人民币);由组织体检的医院负责收取。
(三)其它事项
1、参加体检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2、体检当天不得食用早餐、饮水,保持空腹。体检前保持正常的生活规律,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以免影响体检结果。进行X光检测前,须去除金属配饰及通讯器材,以免发生意外,影响检测结果;
3、体检未结束不得离开体检现场。体检期间禁止家长或亲友随行;
4、应聘人员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体检表,不得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体检,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5、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医院将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三、其它有关事项
其它事项请随时留意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hanzhong.gov.cn/),并按公告办理。
监督举报电话:0916-2626190
咨询电话:0916-2628606
附件:2013年汉中市振兴计划助学金项目招聘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情参考:http://www.hanzhong.gov.cn/hanzhonggov/72630439595999232/20131209/582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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