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对2013年下半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中违规考生的准考证号、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7天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联系电话:0571-88908521;88908520(传真)。
2013年12月9日
具体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zjzs.net/app/portal/article.html?articleDomain.id=92985&categoryDomain.id=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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