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拟参加滁州市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的考生本周四(12月12日)上午8:30—11:00到滁州市凤凰路183号社保服务中心五楼(滁州市金地大酒店旁原天然居宾馆)领取体检通知书并缴纳体检费用和填写本人体检表格。请携带以下证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网络报名时提交的同底版照片2寸1张;
注:1、不按规定时间领取通知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通知书需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3、请仔细阅读《体检须知》和《考生体检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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