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司法警察。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聘任制司法警察(男性)2名。
二、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未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和被国家机关辞退。
3、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以后至1995年12月1日以前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身高175厘米以上,双眼裸视1.0以上。
5、具有篮球特长、有小车驾驶执照并有一定驾驶经验人员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 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 月16日至2013年12月2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
2、报名地点:昭平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出示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有退伍证、比赛获奖证书、驾驶证等技能证照原件的一并提供,同时提交上述户口簿及证照复印件各2份,另附个人简历1份。招考单位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经现场资格审查(年龄、学历、户籍、身高等)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昭平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报名表》,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二)考 试
考试分体能测试、面试。
1、体能测试和驾驶技能测试。测试项目满分为100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进行评分。
2、面试。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比例,经昭平县人民法院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及综合素质。面试考场设在昭平县人民法院,由昭平县人民法院组成考评小组进行考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体 检
按照面试成绩占50%、体能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政审考核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 审
体检合格者,由昭平县人民法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技能特长、一贯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决定拟聘的,报经院党组审核批准。因政审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
(五)聘 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与考察情况,确定录用对象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合同期限为2年,在聘期内违法违纪的,可以随时解聘;合格者可续签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昭平县法院聘任制司法警察待遇。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昭平县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6697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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