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等11部门《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现将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巴中)首批体检人员名单暨体检工作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首批体检对象的确定
按照《公告》规定,根据相应职位录用名额,在体能测评合格且考试总成绩达到省定合格线(省公务员局川公局发〔2013〕82号确定:公安系统本科层次(含专升本和二学位)65.254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共19名。连同2013年上半年公安干警公开考录中暂缓体测本次体测合格的考生何旭,本次体检对象总计20名(详见附件,点击浏览)。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与执行标准
定于2013年12月17日(星期二)在指定的医院全封闭进行。
本次体检项目、执行标准和实施要求按照《公告》第六条(体检、考察和公示)第(一)项(体检)的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可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手续承办
请列入首次接受体检的20名考生于2013年12月16日(星期一)16:0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2张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509室报名,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贴上照片),并按男性280元/人·次、女性300元/人·次左右准备体检费用,于报名填写体检表时缴纳。
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承办体检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
四、参检注意事项
办理了体检手续的对象务于体检当日8:0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门口集合,空腹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注意事项,请参阅《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之“体检须知”,其它相关事宜请于报名时咨询。主要是:
1.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以空腹应检。体检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参加本次体检的考生均测裸视力,请勿佩戴视力矫正的任何器具。
2.按照规定,体检为封闭式体检。所有考生在体检全过程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按纪律处理。参检对象一律不准自带车辆,考生亲属及其他人员不得陪同体检。
3.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的指挥。
4.体检时按医生要求需补充检查的对象,承检医院将现场收取补充检查费,请考生做好准备。
5.请相互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立即向现场工作人员和有关机关反映。
6.考生应提前做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未尽事宜,由本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巴中)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详情请登陆:http://www.scbz.hrss.gov.cn/disp.asp?ID=1779
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公安局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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