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厦门市湖里区区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通知
来源:厦门湖里人力资源网 阅读:708 次 日期:2013-12-16 09: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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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湖里区区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简章(2013年11月)》,现将面试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核

(一)对象

报考厦门市湖里区区属事业单位(岗位代码:131241001—131241012)且按要求进入面试资格复核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2013年12月16日(8:30–11:30,15:00–17:00)

厦门市湖里区政府行政大楼(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412室)

(三)携带材料

参加资格复核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

1.身份证、准考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

①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②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

③以双学位、双专业第二学历(位)的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sxw_szy的电子注册书面信息。

3.报考有工作经验、经历要求的岗位的,须提供能体现岗位所要求工作经验、经历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等有效凭证。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

5.享受加分优惠政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复核后,发给通过人员面试通知书。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前述材料、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未按时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核后,可能会有部分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请候补考生提前准备好资格复核材料,以备递补。

进入面试资格复核名单详情请参照:http://www.xmrl.cn/webnews/viewt_default_1691_353.html

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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