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区市政园林执法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政协勤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职位
本次招聘30人。招聘岗位为市政协勤岗,主要协助从事城区市容市貌规范管理等工作,其性质为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重庆市户籍;
2、男性,年龄18—35周岁(1978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已取得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4、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高165cm及以上;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因涉嫌犯罪被查处和判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7—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南川区人才市场(盛丰源大厦7楼)。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户口簿(主页、本人页、增减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被委托人须出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凭身份证于2013年1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均为100分。笔试时间拟定于2013年12月2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1、公共科目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三)面试
凡考生笔试有缺考或成绩无效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比例为1:2,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由区人才市场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根据招聘职位的实际需要,采取相应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在区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由区人才市场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才市场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各科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在区人才市场公示栏和南川人才网(www.ncrcw.cn)上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招聘人员与区市政园林执法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其性质为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
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军训、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军训、岗前培训合格且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其正式上岗待遇为:每人每月工资1700元左右,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军训、岗前培训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七、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程序,违者取消聘用资格,不按时应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简章由南川区人才市场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张老师 023—8562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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