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由自治区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其聘用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报自治区审核批准。
一、基本条件:
1、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为自治区做出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2、为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3、在医疗卫生事业中精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中有重大科学发现,或在理论、方法上有重大创新,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够解决重大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内公认的全区一流专业学者。
4、取得教授任职资格以来,承担2门以上本科生专业必修课或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
5、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必备条件:
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9年,且现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并具备下列(一)、(二)类各一项,且(三)至(七)类任意三类中各一项者,可申报专家评审二级岗位:
(一)人才及社会影响类:
1、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自治区深入生产第一线有突出贡献人员;
3、自治区优秀专业技术人员;
4、国家级优秀教师获得者;
5、高等学校自治区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6、国家或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
7、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8、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
(二)奖项类:
1、国家科学技术奖三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三);
2、自治区科学技术奖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二);
3、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政府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
4、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二);
5、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二);
6、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二)、自治区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
(三)项目类: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
2、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3项;
3、主持国家社会/自然科学基金1项并获得自治区“草原英才”项目人选。
4、主持教育部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项;
5、“草原英才”工程高校创新团队项目带头人。
(四)学科及团队建设类:
1、国家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学团队等)负责人;
2、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研究基地(中心)等带头人。
3、自治区品牌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等2个项目负责人;
(五)专业学术类:
1、以第一完成人在Science、Nature及在本学科顶尖国际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并产生重大学术影响;
2、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SSCI、EI收录6篇;
3、以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并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和《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6篇;
4、主编(排名第一)并公开出版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
5、公开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20万字以上);
6、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4项,或获得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
(六)科研成果转化类:
作为第一主持人的科研成果转化2项,产生重大经济效益(以成果使用单位盟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提供的转化证明和当地财政、税务部门提供的经济效益证明为准);或作为第一主持人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咨询4项,被盟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并产生重要影响,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以咨询报告、盟市级政府部门采纳证明及影响证明为准)。
(七)其它类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卫生部各专业分会委员;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家一级学会、二级学会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自治区一级学会会长(理事长)。
更多信息请查看内蒙古自治区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