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
关于红河州党政数据管理中心
选调事业人员的公告
红河州党政数据管理中心是中共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事业人员1人。现将具体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红河州党政数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人(事业编制)。
二、选调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或自学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或历史专业。
(二)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现为红河州内全额拨款编制的干部。
(四)具有较为熟练的计算机办公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特别是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三、报名方式、时间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参加选调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写《红河州党政数据管理中心事业人员选调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具备其计算机或会计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相关复印件。以上材料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或来人递交。
(三)如报名人数不足5人,取消本次选调考试。
四、选调方式
(一)笔试
报名工作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中共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组织报名人员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测试。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迟到半小时者取消笔试资格,笔试时间结束前一小时方能离开考场。
(二)面试及计算机能力测试
笔试成绩居前5名的人员进行公告,进入面试和计算机能力测试。面试及计算机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机能力测试成绩占20%计算。综合成绩居前3名且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其中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能够较熟练掌握摄影、摄像及视频编辑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根据考察情况,确定选调对象。
(四)公示
对确定的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俊鑫
电子邮箱:hhdzsjk@163.com
联系电话:0873-3730486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中共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
中共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