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湘组[2013]33号)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新邵县人民检察院拟录用工作人员江文平,现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自即日起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0731-82689102,湖南省人民检察院0731-8473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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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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