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提供同安区经贸局职业见习岗位2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人员性质及见习时间
见习期间人员性质及待遇按照市人事局有关规定执行,见习时间半年,到期可续期半年。
二、基本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待就业的2013年毕业生;
2、具有厦门市常住户口(同安本地户口优先);
3、具有符合见习职位所需的专业等要求的条件;
4、有担保人进行担保;
5、自愿提出见习申请。
三、岗位、人数及条件
1、综合科工作人员:人数1人,全日制普教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文科类优先, 性别不限。
2、经贸科工作人员:人数1人,全日制普教本科学历,专业不限,会计、统计类优先,性别不限。
四、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8日~12月31日
报名方式:(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并注明申报岗位)
1、将简历发至电子邮箱tajmj@126.com;
2、上班时间将简历投至同安区区政府大院4楼经贸局综合科(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92-7022953 小陈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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