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医学科学院)2014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条件及待遇规定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对我院有较强认同感,热爱本专业,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二)具体条件
1、学历要求
(1)医师岗位:国家重点医学院校应届7年制、8年制及硕博士研究生,其中,硕博士研究生的第一学历为国家重点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
(2)医学研究岗位:原则上从博士后出站人员中招聘,其最高学历及第一学历院校为国家重点医学院校。
(3)技、药岗位:“二本”及以上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其中,临床药学岗位要求是国家重点医学院校硕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4)护理岗位:普通高等院校(指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前须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5)职能部门管理及专技岗位:原则上要求 “985”或“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对口。
2、英语要求:硕、博士研究生须通过CET6或托福、雅思等成绩优秀,本科生须通过CET4及以上,大专生须通过CET3。
3、年龄要求:大专生23岁以下,本科生2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 5岁以下。业绩较突出的应聘者,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第一学历院校不符合要求、但科室急需或个人业绩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可经科室考核推荐参加医院招聘专家小组的复试,通过者予以破格录用。
二、用工形式与相应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含8年制毕业生):以事业编制招聘,观察期3个月,观察期每月3000元。观察期满,工资按学历、聘任职务套改并发放奖金,奖金按100%发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根据以往培训经历制定个性化培训计划。
(二)硕士研究生(含7年制毕业生):以合同制用工形式招聘,首次签订合同期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每月2500元;试用合格后,工资按学历、聘任职务套改并发放奖金,第1年奖金为轮转科室的70%,第2年起为100%。来院两年以上,取得中级资格者,经考核合格可转入事业编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根据以往培训经历制定个性化培训计划,培训期满考核不胜任岗位者,终止合同。
(三)药、技、护理本科及大专毕业生:以合同制用工形式招聘。首次签订合同期三年,药、技、财会、工程等专业人员试用期3个月,护理人员试用期3-5个月,试用期内每月22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工资套改及奖金发放,奖金待遇第1年为轮转科室的50%,第2年为70%,第3年起为100%。管理部门中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奖金比例参照上述标准发放。
三、招聘程序:网站或投递简历报名→人事科审核→科室组织考试考核→科室提交推荐入围人选→医院招聘小组面试。专场招聘另行安排。
四、拟录用人员由我院安排体检,体检结果需符合岗位执业准入要求,体检费用自理。
五、详细招聘条件和待遇参看医院招聘管理规定。
六、联系电话:020-8382 7812转20873、20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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