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批准,由江苏邳州农村商业银行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山东郯城汉源村镇银行,位于山东省郯城县郯东路169号。
郯城汉源村镇银行将牢固树立“立足地方经济,服务三农发展”的宗旨,积极推进金融改革,以支持郯城经济发展和金融繁荣稳定为己任,服务于当地民生和地方经济。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当地诚聘英才。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管理人员:行长、副行长各一名。
(二)综合柜员20名,其中:男性14名,女性6名。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管理人员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
2、具有担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
3、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
4、具有担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所需的独立性。
限制条款
1、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的;
2、担任或曾任被接管、撤销、宣告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的机构董事(理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
3、违反职业道德、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4、指使、参与所任职机构对抗依法监管或案件查处,情节严重的;
5、受到监管机构或其他金融监管当局处罚累计达到两次的;
6、在品行、声誉、知识、经验、能力方面未达到监管最低要求的;
7、本人或其配偶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且未能按期偿还的。
报名资格
1、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4年(含)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从事金融工作期间,担任县级金融机构中层(含)以上管理岗位的优先;
2、身体健康;
3、实行亲属回避制,即三代以内血亲或两代以内姻亲者不得同在同一支行工作;
4、年龄48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综合柜员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金融、法律、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3、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28周岁,优先录用;
4、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有较好的亲和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客户服务意识;
5、户籍所在地为山东省郯城县;
6、有金融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应聘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简历(包括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和学习工作经历,联系方式等);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资格证书、任职证明等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彩照及生活近照各一张。
(二)应聘方式
登陆邳州农村商业银行网(http://www.pznsh.com/),下载“山东郯城汉源村镇银行应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连同应聘资料一并寄送。资料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0日。
资料接收方式:
1.邮寄至:江苏省邳州市建设中路16号邳州农村商业银行人力资源部,并在信封上注明“应聘郯城汉源村镇银行”。邮编:221300,咨询电话:0516-86243733,联系人:卞先生。
2.发送电子邮件至:pznsh2010@126.com。
(三)经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间。一月内未收到笔试、面试通知,视作未通过,应聘材料恕不退还,谢绝来访。
四、录用程序
以上报名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应聘管理人员不需参加笔试)后,择优录用,与郯城汉源村镇银行签署劳动合同。
备注: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各阶段程序者,视同放弃应聘。
本行对报名人员资料负责保密,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山东郯城汉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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