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接收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调剂考生的通知
来源:北京工业大学网 阅读:698 次 日期:2013-12-20 17: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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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文件精神,参加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考生可持有效成绩申请报名参加我校工程硕士领域的第二阶段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13年考生,可申请报名。

(1)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适用于机械工程、仪器仪表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工程、动力工程、化学工程、材料工程、工业工程、光学工程、物流工程、项目管理、工业设计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领域)且2013年GCT成绩中,外语单科不低于30分,其他单科不低于28分,总分不低于180。

(2)2013年7月31日之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适用于计算机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控制工程、集成电路工程)且2013年GCT成绩中,外语单科不低于30分,其他单科不低于28分,总分不低于180。

符合条件的考生选择需要调剂的学院后向相关学院登记本人调剂信息。

2.资格审查

请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在备注栏填写第二阶段笔试科目名称,本人签名后将该表复印1份,共2份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纸复印)、本科学历在“学信网”的在线认证网页打印件1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

本人2013年GCT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资料在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时交各学院秘书审核。

3.经过审查符合我校调剂条件的考生,我校通知其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4.第二阶段考试时间预定为2013年12月20-29日,各招生领域联系方式见附件。

北京工业大学研招办

2013年12月20日

附:

北京工业大学2013年各招生领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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