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盟公路养护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经批准,盟公路管理局所属公路养护工区使用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公路养护技术工人。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招聘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使用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招聘公路养护技术工人105名。各公路养护工区编制使用计划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应聘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公路养护岗位要求;
(五)具有兴安盟户籍(落户时间截止2012年6月30日之前);
(六)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七)年龄为男45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42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八)具有从事兴安盟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一年以上经历。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专业测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确定聘用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合同签订及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兴安日报》、盟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www.xamjt.gov.cn)、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rsj.xam.gov.cn)、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om)上发布。发布工作由盟公路管理局负责。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由盟公路管理局负责。
2、报名方法
(1)每个应聘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在盟人事考试网上自行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网上填写报名表的日期为2013年12月24日上午8时30分–26日下午5时30分;
(3)盟公路管理局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确认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在网上报名表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确认日期为2013年12月24日–26日;
(4)经报名资格初审确认后的应聘人员从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到盟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乌兰浩特盟党政办公大楼东侧副楼一楼盟人才市场服务大厅)现场履行报名确认手续并缴纳报名与笔试费用(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逾期不候。未到现场履行报名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现场履行报名确认手续的日期为2013年12月24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对照报名条件,确认本人是否可以报名参加招聘考试,并对所填报名表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清晰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本人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所提交的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清晰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和最后聘用的,责任自负。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和人才储备考试。原则上应聘人员须本人履行报名手续,他人不得代为报名。
4、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的,相应缩减招聘计划。
5、2013年12月27日发放笔试准考证,由应聘人员自行从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未按时打印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及专业测试
1、笔试和专业测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试题、统一阅卷、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具体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具体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测试各为一张试卷,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时间各为90分钟。
3、笔试和专业测试试题用蒙、汉两种文字命制。
4、笔试和专业测试于2013年12月29日在乌兰浩特市举行,具体地点和考试时间安排见准考证。
5、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6、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1)笔试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成绩X40%+民族加分;
(2)专业测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X60%;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
(4)考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和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名单在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由盟公路管理局负责。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兴安盟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一年以上经历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等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资格初审确认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4、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报盟交通运输局审查、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网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应聘人员名单。
2、体检与考察由盟公路管理局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执行。
3、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等额递补。
5、体检和考察结果报盟交通运输局审核同意后,报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
2、公示结束后,盟公路管理局根据各公路养护工区用人需求和编制使用计划,提出具体的人员聘用方案,报盟交通运输局审核同意、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备案后,与被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进编和工资兑现等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严格招聘工作纪律。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以及招聘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13年兴安盟公路管理局公路养护工区技术工人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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