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
2、考试前应出示准考证,交工作人员核对身份并进行编组后,方可参加测试。
3、测试内容为形体目测、中英文口语和特长展示。考生须准备2分钟的中英文自述和2分钟的特长展示。
4、考生在测试时要求穿紧身衣裤;考生不得穿松糕鞋;考生不得化妆;考生在进行视力检查时不得佩带隐型眼镜。
5、考生应按考官要求规范地完成每个动作。
6、在各项测试中考生不得介绍自己的姓名,考生在考区内严禁使用任何通讯设备,否则按考试作弊论处。
7、考生要保持考场的肃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大声喧哗。
8、湖南、贵州籍考生,当天测试,次日体检;黑龙江、吉林、辽宁籍考生,1月12日在长春艺术实验中学复试,1月13日体检;其他省份考生,3月15日在郑州航院南校区复试,16日体检。请各省考生注意本省初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
9、体检当日凌晨4:00后要求考生不能吃早点,尽量不饮水,不小便。考生需准备体检费200元左右,直接交体检医院。
10、复试、体检考生名单请考生及时到各考点或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2.zzia.edu.cn/zsjyc/zhaosheng/)上查询。
11、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可于4月15日后登陆郑州航院招生信息网(同上)查询成绩及本省排名。
12、未尽事宜请浏览郑州航院招生信息网(同上)或电话咨询(0371-606325336825223868731138)。
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一旦报名,视为自检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体检不合格:
1、身高赤足不足164cm(女);
2、髋关节疾病或畸形;
3、明显的“0’形或“X’形腿;
4、久治不愈的皮肤病、痤疮、癣、湿诊、牛皮癣等;
5、慢性肠胃道疾病;
6、肝炎或肝脾肿大;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
7、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8、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9、颜面五官不对称;
10、晕车,晕船;
11、口吃;
12、听力差,经常耳鸣;
13、肺结核;
14、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15、斜眼,色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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