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促进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招募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鄂人社发〔2013〕749号)精神,结合全旗实际,面向全旗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公开招募55名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招募名额及岗位
计划公开招募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55名,其中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30名,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25名。服务岗位为城镇社区、各镇综合服务中心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主要从事养老和家庭服务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
二、招募对象、条件及方式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伊旗籍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应届及毕业后三年内(2011—2013年)未就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无残疾,无重大疾病,身体条件能够胜任工作。
3.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4.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从小学到高中接受蒙语授课、2006年12月31日前父母或本人具有伊旗户籍的蒙古族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方式
1.摸底统计时间:2013年12月13日至2013年12月20日在伊金霍洛之窗发布信息,要求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到旗人社局登记备案。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12月25日至2013年12月27日,考生到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金辉大厦523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贫困家庭毕业生在提供低保证的同时必须提供旗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报考人员所提供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招募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
3.目前在岗的各类服务基层项目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均不在此次招募范围内。
4.2013年12月28日,考生到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金辉大厦523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12月29日上午9:00。
5.考试内容为基础理论知识,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
6.符合报考条件的汉授蒙古族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3分。
三、组织管理
(一)工作期间相关政策。已被录用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工作期限为三年,工作期间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并缴费,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由本人承担。招募人员上岗后,其人事、户籍、档案、党团、考核管理,参照自治区“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服务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期满后相关政策。工作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享受自治区相关优惠政策。同时,做好工作交接,按时离开服务单位,进入人才市场进行自主择业,政府及各服务单位不负责为其安排工作。
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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