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临床工作需要,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4年首批合同制护士40人。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2014年毕业)。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往届毕业生,年龄要求30岁以下(即1982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具有至少半年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3、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终身从事卫生工作的志愿。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17、18、19、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二)报名地点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人事处。
(三)报名要求
1、应届毕业生携本人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一份)。
2、往届毕业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岗位所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一份)。
3、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1张。
4、应聘人员必须按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填报,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招聘方式
1、面试、专业技能操作。
2、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用。
3、面试时间:2013年12月25日上午9:00。
4、面试地点: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第一会议室。
5、请考生提前15分钟到场,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录后管理
1、被录用后,参加医院的统一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试工期(3个月),试工期满进行科室测评,测评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2、待遇:试工期1500元/月,签订劳动合同后与正式在编职工同工同酬,享受五险一金。
3、2014年底之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者,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25893604
联 系 人:王老师 刘老师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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