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兴安盟苏木乡镇财政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2013年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为做好面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面试工作在盟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盟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名单另附。
二、组建面试考官组
根据面试工作需要,组建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包括主考官1人)、1名计时员(兼场内引领员、读题员)、1名记分员、1名纪检监督人员组成。主考官参与打分。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12月28日,分上下午进行。具体报到时间见通知书。
面试地点:兴安盟职教中心(地址:乌兰浩特市北山原盟农牧学校院内)。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全封闭进行,时间为6分钟。所有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汉语参加结构化面试。
五、面试工作程序
(一)确定面试地点及时间,发布面试通知。
(二)面试考生编组。按照同一岗位、同一面试题,在同一面试考官组面试的原则,根据面试工作安排,进行考生编组。
(三)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于2013年12月26日在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盟党政综合楼东侧副楼一楼)人才市场大厅发放。领取时须出示领取人二代身份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考场内设置考务办公室、试题保管室、候考室、试场、候分室,并根据需要配备工作人员。
(五)候考室工作人员按规定时间组织考生到候考室报到,报到后封闭管理。工作人员查验考生《面试通知书》和二代身份证,并向考生宣读《面试纪律》和《候考须知》。
(六)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考官、考生面试试场。各组考生面试试场确定后,各组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考生面试出场顺序。具体方法:第一轮摇号后,摇出名字的考生第1个出场面试。4分钟左右,进行第二轮摇号。第二轮摇到名字的考生第2个出场面试,以此类推。摇号结果由工作人员填入《考生面试顺序表》,并请考生签字确认。
(七)面试开始前10分钟,主考官组织本组考官及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试场。面试开始前5分钟,试题保管人员将随机选定的试题及相关表册送达到面试试场。主考官在场内纪检人员监督下拆封试题,并组织考官熟悉试题。试题拆封后任何人不得随意出入面试试场。
(八)主考官按《面试考场工作流程》组织面试。前三名考生要进行试打分,由主考官主持讨论,统一评分标准后,再进行下一名考生的面试。计时员、记分员和纪检监督员按照《面试考场工作流程》的要求做好计时、记分和监督等相关工作。
(九)面试成绩。
1、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按60%比例计入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最低分数线设置办法:每组面试考生的有效面试成绩平均分,作为该组的面试最低分数线。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的岗位的考生达到本组面试最低分数线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
3、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4、当场面试结束后,记分员在主考官和纪检人员监督下,将该场全部面试考生的最后得分准确填入《面试人员成绩汇总登记表》内,并现场复制两份,分别交纪检监督人员和考务办,原件封存归档。
(十)资料归档。面试结束后将全部面试资料封存,由主考及纪检监督人员签字后存档。
六、纪律要求
1、凡面试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2、面试工作接受盟纪检委的全程监督。凡违反事业单位面试有关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3、考生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一律不得随身携带各种通讯工具,一经发现即作为违纪处理,并取消此次面试资格及面试成绩;
4、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平等竞争,服从评判,服从组织领导,发现问题应按程序反映,不得妨碍面试工作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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