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现因教学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
一、报名条件与要求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三)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没受过任何处分;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附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学校校园网站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并公布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要求。
(二)报名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5日至12月30日上午11:30止(正常上班时间)。
4、报名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2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1号楼5楼502室人事处
(乘坐20路,87路,106路,66路公交车省交通学院站或福建警察学院站下车,进校门右方红色大楼即1号楼)
5、联系人:人事处,龚老师(0591—83511279)
6、报名要求:交验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照片2张,填写《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一式两份交至报名处;
7、报考者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代为报名。
8、报名者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或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9、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在规定的时间内,比例不足3:1的,须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开考。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内容以公共基础内容为主。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的综合总分为考试成绩。
2、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加体检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寸照片,根据我校的要求,到指定医院按公务员体检规定的标准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疑议人员,被聘用人员与福建宏业交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
四、待遇
非事业编制,按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被聘用人员享受学校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咨询电话
报名手续和考务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591—83511279。
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监督电话:0591—87244077。
六、本招聘信息在学院校园网发布。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2013年12月25日
温馨提示: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网,最近更新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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