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公布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开通成绩查询系统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天津市统计高、中、初级考试合格标准及办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及办证须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统计审计和通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21号)精神,现将我市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13年度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现天津统计信息网“网上办事”栏目中的“统计职称考评”专栏已开通,考生可登陆“2013年统计职称考评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凡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凭准考证于2014年1月20日至23日将一寸半正面免冠照片一张交予天津市统计局人事处610室(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44号,电话:27230383),用于办理资格证书。领证时间网上另行通知。
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成绩及办证须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2013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13]2号)文件精神,2013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标准为90分(试卷满分为150分)。现天津统计信息网“网上办事”栏目中的“统计职称考评”专栏已开通,考生可登陆“2013年统计职称考评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天津市地方合格分数线待定。领证时间网上另行通知。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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