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关于选拔任用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制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现将拟提拔任用(转任重要岗位)区管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意见。
1、公示时间共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联系科室: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联系电话:86312380。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
2013年12月27日
拟提拔任用(转任重要岗位)区管领导干部名单请参照:http://www.ohdj.gov.cn/Home/Article/10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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