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部分教师岗位调整聘任的通知》的要求,法学院余俊同志于2011年12月获得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同时是广西高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人选,符合自然入教授四档条件。由法学院推荐,经人事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余俊同志教师岗位拟调整聘任为教授四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如对拟调整聘任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单位,于2013年12月31日前向人事处反映。联系地址:花江校区办公楼410室;联系电话:2291258。群众如实反映拟调整聘任结果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人事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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