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佛坪县201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我县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参加本次面试的人员是指佛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佛坪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符合条件人员。
二、面试时间:2013年12月31日上午8:30。面试考生须在12月31日上午8:00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面试候考室报到抽签。面试开始后,未按时报到抽签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地点:佛坪县初级中学
四、面试评分办法:
1、本次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答辩的形式,由考官从“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2、面试的各位考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自由裁量、独立打分。
3、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各考官的打分取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最高分或最低分出现两次者,只取掉一次),其余5位考官的分数平均后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小数点保留2位)。
五、面试程序:
考生在进入侯考室后,采取抽签办法确定面试顺序。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
面试时间为10分钟。
六、考生纪律:
1、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点候考室报到,面试期间不得穿着带有明显职业特点的职业装或制服;
2、进入候考室后,接受候考室工作人员校验证件,发现代考者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3、按规定关闭一切通讯工具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在面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或使用戴耳机的各种电子设备,该考生面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4、在工作人员的组织下,抽签取得面试顺序号,在引导员的带领下依次进入面试室接受面试。面试开始后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5、在候考室候考期间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
6、考生不得将参考资料、纸张等物品带入面试室,不得将面试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面试过程中不得自报姓名或以其它方式亮明身份,不得要求考官解释题目;
7、面试结束后,离开面试室,不得再回候考室;
8、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或发现有其他舞弊行为的,按违纪处理。
佛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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