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3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九江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笔试、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现将拟入围体检的辛小明等4名考生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事宜。
(一)体检的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客观、准确地检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
(二)体检的对象
根据《公告》要求,确定拟入围人员参加体检。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14年1月3日(周五)8:00集中。
体检集中地点: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浔阳东路89号,鸿丰花园对面)。
(四)体检的方法
考生实行封闭式体检。医务人员和考生均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体检。
(五)体检的项目与标准
按照《公告》要求,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六)注意的事项
1、体检考生体检须于规定时间之前空腹到达体检集中地点,迟到10分钟仍未到达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前数日请不要剧烈运动、不要熬夜、不要饮酒,注意清淡饮食。
3、体检留尿时请特别注意留取中段尿。
4、女性怀孕者请在B超检查前告知主检医师以后加做子宫B超,明确怀孕者可提出暂不做胸透检查。
5、每位考生须带好身份证、面(笔)试准考证、书写笔、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及体检费230元。
6、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7、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在本市范围内报考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复审事宜。
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1月2日8:30至17:00参加资格复审,为期一天。
资格复审地址: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浔阳东路89号,鸿丰花园对面)
考生携带本人简历、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面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档案、计划生育证明(县级及以上计生部门开具)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等,在职选调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县区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需开具调档函的拟入围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4年1月2日之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调档函。
四、监督、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12333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211587
市民政局人事科:8582546
2013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拟入围体检名单请参照http://www.jjrs.gov.cn/Rea_400.asp?ID=3704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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